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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


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

201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
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国发〔2005〕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桂政发〔2006〕21号),为组

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

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一五”期间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

纪80年代末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

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婚育新风、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

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

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

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

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自治区

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科协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

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农业厅、劳动保障厅、广电局,广西科学院、

广西农科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等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科协分管

负责人兼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团区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劳动保障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

、环保局、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信息产业局、法制办、扫黄办,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广西农

科院,自治区地震局、妇联、科协。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农业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

、文化厅、环保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扶贫办,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自治区

农垦局、气象局、地震局、总工会、妇联、团区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总工会。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厅、科技厅、人事厅、司法厅、文化厅、

卫生厅、广电局、文明办,广西科学院,自治区气象局、团区委、妇联、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气象局、妇联、团区委

、科协。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总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劳动保障厅、农业厅、农垦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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