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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民心工程”,自治区主席陆兵在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报告》中强调,要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并提出要做好八件实事。会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桂政发[2006]10号),对八件实事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半年过后,根据陆兵主席的要求,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对八件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汇报会。从反馈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八件实事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密切配合,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基本做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目前,8件实事已经有5件完成了预定目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不平衡,有的项目进度缓慢,仅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20%多,有的项目还处在制订方案、计划阶段,迟迟没有实施。
  为了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民办实事,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向全区人民做出的郑重承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今年政府确定的八件实事,是根据群众迫切要求以及我区的财力情况,经过认真筛选确定的。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是各级政府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各级政府牢记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因此,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八件实事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高的工作热情,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件关乎全局的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真正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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