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提出经济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2.原则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治原则。
3.预测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发展,原则确定各城镇规模结构、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
4.原则确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该经济区内主要城市的定位、分工、交通联系、生态保护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问题。
5.原则确定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内主要城市的城市风貌特色。
“规划纲要”的成果形式为:纲要简本、说明书、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三)编制《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成果(以下简称“规划成果”)。
1.技术路线。
在“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成果”,其重点在于对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空间体系规划进行深化,强化城乡协调发展的引导和控制,结合空间区划与实施保障的要求,制定空间管治的具体内容,深化实施机制与措施,进一步强化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的操作性,突出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政策性文件特征。
2.主要工作内容。
(1)空间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区域总体空间结构、城镇发展职能体系、区域产业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体系等。
(2)构建协调发展框架。制定空间管治相关内容,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事权范围及工作职责;通过控制、引导与协调等手段,完善相应的权益分配规则和行为规范,构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框架。
(3)协调引导中心城市空间发展。强化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的实施,推动各城镇协调发展,引导城市空间管治实施,规划突出各城市的空间发展和城市风貌特色,强调对各城市具有区域影响的空间建设以及城市风貌的改造与建设进行指导与控制。
(4)行动计划。明确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近、中期空间发展的重点,形成政府的政策措施和空间管治依据。通过合理安排工作重点和行动时序,使规划能够分阶段、分步骤、分层次地有效推进。通过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共同采取的行动建议,形成区域发展的合力。围绕区域总体发展目标选择行动内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突破。
(5)实施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常设机构,实现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管理与发展的综合协调;通过制定并颁布实施规划的法规,进一步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协调制度的法制化建设;综合运用政策手段、规划手段、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部湾 (广西)经济区城镇群的区域协调机制与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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