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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业主单位: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技术总负责)、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协编)、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协编)。
  编制单位可根据研究需要邀请相关高校、国内外咨询机构参与部分专题研究工作。
  (三)配合单位: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钦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防城港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八、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整体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编制工作特点,本次城镇群规划编制分为三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2006年6月至2006年9月),编制完成《北部湾 (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战略研究》;第二阶段(2006年10月至2006年12月),编制完成《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第三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编制完成《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成果。
  (一)编制《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战略研究》(以下简称“战略研究”)。
  1.技术路线。
  (1)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的概念在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已经提出,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决定了这一地区尚未进入一个区域整体发展的阶段。目前,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日益突出,我国对外开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步入崭新阶段,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的建设也将成为现实,其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显现,但由于该地区整体经济实力较弱,作为城镇群整体推进尚需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开展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发展战略研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战略研究”的核心工作思路为:通过深入分析区域与城市发展特征与主要问题,深刻认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与作用;进一步认清如何利用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战略优势,在加强区域合作,参与国际分工,壮大区域与城市综合实力的发展背景与要求下,明确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长远发展目标;通过采取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中心城市联动发展、海洋与港口资源合理利用、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协作机制构建等战略举措,实现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跨越式发展,推动广西城镇化建设,提升广西在国内国际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拓展广西发展的新空间。体现“推动与构建为主题,协调与统筹为手段”的工作原则。
  2.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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