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大力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
(2006年10月13日 川教[2006]167号)
各市、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就大力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本世纪头20年是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高等教育在我省会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作用,推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是我省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民办高等教育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方面,在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提高劳动力素质和生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与有关省市相比,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还有较大差距,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必须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相思,积极探索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新路子。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要坚持走多样化的发展路子,尊重广大群众首创精神,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科学定位与注重特色的发展思想,在促进总量增长的同时,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推进发展的着力点,积极优化学科和层次结构,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向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发展,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以及自身优势,设置特色专业和学科,以特色求发展,增强活力和竞争力;要坚持统筹规划、持续协调的发展战略,把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与调整和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相结合,与公办高等学校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形成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努力提升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