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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新格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引导,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

  (十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部署人才工作、开展重大人才活动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组织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努力扩大人才工作的覆盖面,提高人才工作的影响力。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要按照党委、政府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和开展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联系人才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各类人才,热情真诚地为人才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才的呼声和建议。

  (十三)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上的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引导、法制保障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各用人单位人才开发的水平,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重才爱才、关心支持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单位。联席会议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贯彻执行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决定及有关重要情况,商议协调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建立健全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

  (十五)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和专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制度情况,落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六)健全人才工作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日常联系、督促检查、专项报告等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通报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领导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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