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保持社会安定有序、防范各种社会风险和维护国家安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我省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运行和监管方面的法制建设。健全市场运行和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深化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的全覆盖。扎实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加快形成政府信用、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相互衔接的信用体系。
(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环境安全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群众的灾害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着力加强台风、山洪、地震、疫情等灾害事件的预警和防范工作,落实应急预案的宣传、演练和相关预防措施。加大对外来生物入侵、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危险品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做好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加强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重大节庆活动的申办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节庆活动的安全责任和措施。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着力构筑完善社会管理、打击防控、群防群治、社会保障“四张网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有效整合基层资源,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和推广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综治进民企”,推动综治工作覆盖农村、机关、学校、市场、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完善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及时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改进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机制,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开展社区矫正试点,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政法保障机制。
(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止和应对各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持党管武装,关心支持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七、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构建和谐的体制机制
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我省的体制机制优势,深化各项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体制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
(一)完善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体制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各类资本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和重组。坚决贯彻中央实行宏观调控的政策,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积极支持金融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确保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