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要求,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着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扶持和推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文化行业中介组织,加强文化传播主体建设。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文化阵地建设,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数字化进程。注重浙江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积极探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大力发展民办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体育事业,推进“小康健身工程”,加快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建设体育强省。
(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我省民营经济在增加就业总量中的积极作用。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促进择业观念转变,支持劳动者更多地通过市场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针对不同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多层次、更普惠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提高统筹调节能力。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规范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即征即保。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到2010年参保率达到90%以上,提高受益水平。依法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率,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运营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巩固完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慈善事业、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红十字事业。以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农村灾害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增强思想道德力量,建设和谐文化
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大的精神力量、文明的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力量。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努力形成全省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教育活动。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理论普及,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辅导和解疑释惑工作。深化“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系列研究,做好解读浙江现象、总结浙江经验、促进浙江发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