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入实施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着力形成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制定实施更严格的节地节能节材节水标准,促进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的减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扶持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实现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的转变。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突出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整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海洋污染监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环境协调机制。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有序地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五)推动内源发展与对外开放、外向拓展的互促共进。坚持“立足浙江做强浙江”和“跳出浙江发展浙江”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努力拓展发展空间。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和有关政策,扎实开展国内区域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与东部沿海省市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扩大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到省外、境外投资创业,推动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支持浙商回家乡投资兴业。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增强出口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注重发挥进口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招商引资向选商引资转变,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
三、切实改善公共服务,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
良好的公共服务,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必须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发展成果共享度。
(一)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和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提高教师素质,着力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教育公平。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和学前三年教育。把农村基础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把高等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扶持优势与特色学科,办好高教园区,加强与省外、国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培养多层次的技能型实用人才。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强化政府责任,把公共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作为建设卫生强省的重中之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切实完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等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扶持传统中医药,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和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