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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新一轮编修地方志五年(2006-2010)工作规划的通知

  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我市各级志书的评审验收和出版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
  三、新一轮修志成果的转化、开发和利用
  开发利用地情资料是新一轮修志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抓住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有利时机,推出自己的史志产品和成果,进一步丰富完善地方文化建设。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必须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创新史志资料的表现形式,实现资料性、可读性、观赏性、收藏性的有机统一,图书形态和音像形态的相互结合,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文化消费需求。
  (一)结合重大历史纪念活动,推出一批精品史志图书。2007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2008年是淮海战役胜利和徐州解放60周年,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各地都要推出相应的史志产品,宣传展示各行各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用生动实在的历史事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市史志部门要及早谋划,充分准备,推出一批有较高质量和影响的史志产品。
  (二)围绕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的需要,打造一批史志名牌产品。各级史志部门要编纂出版一批徐州名山、名水、名胜、名街、名产、名人望族等专志以及一批徐州历史文化精典,彰显地方文化特色,挖掘开发文化内涵,丰富旅游文化市场,使其成为我市对外交流的文化礼品,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知名度。
  (三)结合各行各业自身特点,推出一批有行业特色的史志产品。市史志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徐州地情丛书》的框架设计和内容编排,为各行各业提供充分展示自身的史志文化平台。各部门和单位可结合厂庆、校庆、院庆等周年纪念活动,编纂出版具有自身特色的地情文化产品,发挥存史、教化、宣传的作用。
  四、加快方志馆和史志信息化建设
  加强方志馆和史志信息化建设是创新地方志编辑、收藏手段,增强地方志成果资政致用、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新一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条件。“十一五”期间,建成市方志馆,藏书力争达到10000册(含复本),将其办成我市地情资料的收藏储存中心、开发研究中心和对外地情交流中心;加快地情信息上网工程,建立徐州市史志网站,上网信息不少于1亿字,重点是新修志书和各级地情书;全市新修各级志书全部数字化并入库上网,90%以上的地情书实现电子阅读;市史志部门要建设内部修志编鉴办公平台,实现志书和年鉴的在线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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