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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徐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徐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6〕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徐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徐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案
(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2006年7月)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全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0号)、《市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徐政发〔2005〕10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指影响金融业生存和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的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外部因素,以及金融体系内部的各种要素,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整体。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基础,是优化地方投资环境、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徐州金融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全市经济金融发展现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用环境为基础,制度环境为保障,法治环境为根本,推进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协调配合,全面提高金融业的内在素质、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经济金融优质、高效、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把全市建设成为金融生态良好的地区,表现为:地方政府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地方产业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执法环境良好,金融合法债权得到有效落实;银企关系融洽,企业有效资金需求得到基本满足;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显著改善,内控体系健全;金融秩序良好。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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