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5]281号 2005年8月8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的通知》(国税函〔2005〕7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是加强重点税源日常管理的必要措施和保证,对强化税源管理、组织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提供数据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可以明晰税收收入形势、说明税收增减影响因素、揭示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查找税收异常企业;可以发现数据报送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高重点税源企业数据的质量,降低差错率和漏报率,达到以分析促管理,不断提高数据准确性的目的。
总局对税收分析工作十分重视,在今年全国计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后税收计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税收分析工作。总局钱冠林副局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计统工作要以加强税收分析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的计统指标体系、严密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科学的税收分析方法体系、坚强的计统组织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税收计统工作水平,即“抓住一个重点,构建四个体系”。各级国税机关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计统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要求上来。
二、明确目标,讲究方法
根据总局要求,各级应加强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常规分析工作,通过对企业月报表数据的加工整理,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数据常规分析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主要经济税收指标变动同期比较分析;行业(企业)税负测算分析;企业税收入库分析;企业欠税分析;税收与税源变化相关性分析;税收数据跨期稽核分析;企业主要经济税收指标分单位、分行业、分注册类型分析等。分析的目的是将分析成果应用于税收实践,服务于组织收入,服务于税收征管。开展分析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既要符合总局要求,又要符合当地实际,更要注重实效。总局对分析测算的方法和分析说明等已在通知中予以明确(目前总局的分析表正在编制中,待正式下发后,另行通知)。我省分析方法主要体现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分析表》中;今年年初省局已通过2005年任务编制并下发了这13套分析报表,各地务必认真学习借鉴,并通过使用提出进一步修订完善的意见。各地在实际分析工作中总结积累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加强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