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政办发 〔2006〕 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七日
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精神,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需求为先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为主线,通过大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电子政务的发展带动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推动徐州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力推进徐州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要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操作方便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各级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和网上协同办公,实现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民双向互动;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全市电子政务体系框架。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