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前开展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施工方投保,在办理安全报监时办理保险事项,其它险种也将陆续开展。
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一)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程费率)
住宅大楼 1.4‰~1.8‰
综合性大楼 1.6‰~2.2‰
商场、办公大楼 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 2.1‰~2.8‰
(厘订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地区
(2)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3)工程金额为US$1500万以下的项目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S$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 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 2.4‰~2.8‰
道路 2.6‰~3‰
码头 3‰~5.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工程 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3.5‰~6.5‰(一揽子承保费率)
(1)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 9‰~14‰
(2)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拖曳设备、铲车、特种车辆 8‰~10‰
(3)其他各种施工机具 6‰~8‰
3、加强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 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 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 10%~25%
4、加保保证期限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
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
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设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