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六)严格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省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七)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小作坊的安全卫生,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程。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四、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八)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省工商局负责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九)加强市场食品的质量监管。省工商局要全面落实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加强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以基层工商所为主要执法主体,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对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逐户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和经济户口卡片,建立和落实食品质量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省工商局、省卫生厅负责按照积极推进、分类实施原则,大力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食品质量管理自律制度;鼓励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者对大宗食品推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措施;大力规范食品包装标识;严厉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案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按照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监测工作计划,对蔬菜、面粉、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食品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测。
(十)省商务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继续推进“三绿”工程,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省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