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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2006-2007年度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报告制、首诊隔离制,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人员力量配备和技术准备。一旦发生非典、人禽流感、流感以及不明原因呼吸道传染病等疫情,要全面掌握被调查者可能涉及的各个环节,落实消毒隔离措施,追踪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实人员力量,加强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防病日常工作,各项防控措施要以责任制形式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工作人员,并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病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近期要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应依法采取处罚措施。
  各区(县)卫生局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将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上海市2006-2007年度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好发季节,近年来全球日渐扩大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疫情和流行性病毒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流行的潜在威胁,使2006-2007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局面。为预防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和流感大流行的发生,控制和降低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2006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按照“针对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措施、协调配合、加强监测、注重预警”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策略,做好2006-2007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达到预防人禽流感疫情发生,防止流感、非典流行,控制麻疹、流脑发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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