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增强对农产品出口的服务功能
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出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网络信息、市场支持4大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功能。建立农产品出口的绿色通道,推进农产品出口。
(一)技术指导服务体系:指导农民安全用药、科学施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发展。加快与国际相关农业标准的对接,建立起具有我省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
(二)质量监督服务体系:完善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体系,实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全过程的标准化监督,达到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为我省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基础保证。
(三)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健全金农网等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公共信息产品的开发,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市场、商品、技术标准、贸易政策等各类信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逐步推行网上交易、网上招商。
(四)品牌认证服务:支持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扶持参加国际质量认证申请。
八、明确责任,加强对农产品出口工作的管理
农业、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商业、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建立农产品出口市场预警机制,由省农委牵头,省直各相关部门参加,定期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农产品出口的工作氛围。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搞好出口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推广、质量监测、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出口贸易,做好综合协调。外经贸部门要做好农产品出口管理工作,重点扶持省级出口示范基地、出口龙头企业和出口专业协会。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要做好农产品出口离岸环节的服务工作,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并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有关信息。发展改革、商业、财政部门要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开展。国土资源和税务部门要做好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农产品出口流通企业建设有关土地、税收政策的扶持工作。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出口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在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应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省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