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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出口实施意见的通知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兴办境外企业,建立境外农产品销售和招商网络。创新工作机制,构建有效的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体系,在东盟、俄罗斯、日韩等我省农产品出口重点地区建立农产品贸易窗口,加强国际农产品市场信息交流和贸易合作,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

  五、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企业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大力扶持沈阳、大连、丹东、营口和锦州5大农产品贸易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息网络体系、电子贸易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贸易物流中心的市场拉动作用。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流通企业,对建立跨地区营销网络、采用现代物流管理模式、带动扩大出口规模的流通企业,可利用服务业贴息资金给予支持。对具备一定规模的果品出口企业开发新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支出,运用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资金予以适当资助。

  继续加强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及冷藏设施建设的投入和开发利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提供服务。

  六、加大投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支持建立农产品出口科技支撑体系,提高现代科技在农产品贸易中的贡献率。进一步加大科技支农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国外优良品种、先进生产技术和标准的引进应用。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优势,鼓励科研机构与出口企业的合作,优化出口产品的品种,加强出口产品的储藏、保鲜、包装技术研究,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鼓励企业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国内自主研发相结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发展深加工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核心竞争力。

  从建立农产品的“产、学、研”体系入手,实现科研、生产与自主产品开发相结合。以农产品产业基地为基础,以政府政策扶持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科研单位相结合,针对国际市场需求进行研发,提高主要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实现我省农产品出口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

  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通过政策引导,积极增加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保证农产品出口“十一五”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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