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3、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切实加强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办好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15所示范性技工学校、6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按照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配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大力提升这些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他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

  4、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每个县(市)都要办好一所职教中心。要进一步整合县域职教资源,完善职教中心的办学功能,使其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要加强对职教中心的分类指导。每个设区市要重点抓好几所综合型、多功能、大规模、高水平的职教中心,联合或带动数所职教中心共同发展,形成专业合理、能够覆盖一、二、三产业、跨县招生的职业教育集团。省遴选一批办学基础设施好、效益高、管理规范的职教中心,纳入百所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重点予以支持。

  5、规范化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计划。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办好乡镇成人学校和村文化技术学校,使之成为农科教结合的重要载体。全省重点办好1000所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人员精干、管理科学的规范化乡镇成人学校或社区学习中心。

  (三)深化“六项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

  1、更新办学理念。要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要坚持以育人为本,切实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的德育工作,突出抓好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顶岗实习,高中后接受1~1.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生要保证3~6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3、改革专业和课程结构。要按照区域产业结构、劳动力流向和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标准,合理调整专业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探索和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的专业课程体系,健全职业学历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相沟通的课程标准。省启动以培养紧缺人才为主的职业院校示范性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100个示范性专业、1000门精品课程。

  4、改革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和依托专业发展校办产业,走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路子。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职业学校对薄弱职业学校进行兼并、重组。鼓励职业院校以区域为依托,以专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组织、科研机构组成多种形式的集团型职业教育联合体,统一进行招生、教学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城乡职业学校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城乡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培养。要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5、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构建“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有效机制,形成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各级政府对办学投资大、规模大、办学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民办职业院校应给予奖助。到2010年,全省建成一批办学规模大、办学条件好、特色鲜明、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民办职业院校招生占全省高等、中等职业院校招生数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