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8、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办好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以骨干专业课教师为重点的师资培训工作。重点培养100名职业教育“名师”、500名专业带头人和4000名“双师型”骨干教师。要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到2010年,力争使60%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具有三级(高级工)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达到二级(技师)以上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计划。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十一五”期间,围绕我省十大主导产业,在现代农业、医药化工、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工、机械加工制造、建筑、护理、物流等领域,建设一批现代化的资源共享的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同时依托职业院校和企业,重点建设150个左右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具有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专业实训基地。
10、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内,按照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配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重点办好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6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5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大力提升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使之带动全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11、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每个县(市)都必须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每个设区市都要重点抓好几所县级职教中心,使其实现综合型、多功能、大规模、高水平的办学目标,并联合或带动其他几所县级职教中心共同发展,形成专业体系基本覆盖各类产业的跨县招生的职业教育集团。省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好、办学效益高、管理规范的县级职教中心纳入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予以重点支持。
12、实施规范化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计划。要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使之与县级职教中心和村级农民业余学校相互沟通,形成完善的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络,成为农科教结合的重要枢纽和载体。五年内,全省重点办好1000所功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人员精干、管理科学的规范化乡镇成人学校或社区学习中心。
四、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3、更新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的德育工作,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切实抓好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改革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14、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顶岗实习,高中后接受1~1.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生要保证3~6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