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快保险服务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投资我省重点项目建设。
六、加强保险市场主体建设,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12积极发展保险市场主体。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合资、外资保险公司以及健康险、养老金等专业性保险公司落户安徽。鼓励保险公司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到市场主体相对较少的地区及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覆盖全省的保险服务体系。
13加快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大力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专业中介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4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加快保险行业协会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细化内部分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作用。
七、坚持依法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15强化保险监管。严厉查处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保险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保险监管手段,完善专职监管员制度,实施分类指导、差异化监管,构建公司专管与区域专管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健全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业之间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16注重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行业服务标准、信访接待日制度,着力解决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八、加强领导,为保险业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7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将保险业纳入地方和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充分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保险监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引领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我省保险业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
18加大各项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税收政策,探索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中,积极引进保险管理机制,运用保险手段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在实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过程中,鼓励和支持运用商业保险,形成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严厉打击保险诈骗、侵占挪用保险资金及非法保险交易等违法活动,维护被保险人和保险企业的利益。加强保险宣传,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