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曹妃甸港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信息化示范工程。坚持高起点规划,大力推进 “数字港区”建设。建设具有现代水平的综合性信息基础设施,完善港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大力发展企业信息化,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建立起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物流信息服务网络,提升完善仓储运输、配送等服务功能。促进曹妃甸建成我国北方国际性能源原材料主要集疏大港、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国家商业性能源储备调配中心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工作领导体系。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对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以及各领域信息化的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提交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报请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信息办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项目推进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创新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快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网络管理、信息交换、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财政资金投入信息化的约束机制;研究探索首席信息官 (CIO)制度,在重大工程建设中逐步推行代建制、代管制;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开展区域及行业信息化水平测试,加强对市、县 (市、区)信息化工作的指导。
(三)推进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将信息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出台鼓励信息技术应用、中小企业信息化扶持、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以及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我省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抓好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等方面标准和规范的制定,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
(四)探索多元化的信息化投入和建设模式。加大财政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信息化引导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各级财政预算对属于公共开支范畴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给予充分保障。对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的效率。
(五)优化信息化人才成长和创业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专业和学科的高度融合,构建从基础教育到在职培训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和多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全社会劳动者的信息素质;创新人才成长、引进、使用和激励的宏观政策环境,保证全省信息化人才的规模数量和层次结构基本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区域合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地区的信息化合作。加强区域内信息资源共享,在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信息化标准规范统一、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除环京津贫困带、物流信息平台对接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化合作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 “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广泛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加快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的原则,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优化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和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出台等级保护、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系统安全测评、数字认证、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增强对网络舆论宣传的驾驭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