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把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特种设备,特别是土锅炉、简易电梯等作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逐步实现特种设备规范管理和运行。
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进一步健全监管组织网络。建立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有关基层政府、社区组织为延伸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责任的同时,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和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业务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协管作用。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数据库,准确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快捷有效的动态监管。
制定和落实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和整改的有效机制,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制度。
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
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依托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特别是要根据需要,落实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等承压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专业抢险队伍。完善应急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事故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反馈特种设备事故预测、预警信息,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我省电梯数量迅猛增加,电梯关人故障时有发生的现状,各级公安、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电梯故障应急救援“110”联动措施。
六、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环境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体系,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要大力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全社会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