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属日常性、专项性的下户调查、核实工作,如对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清理,对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注销户清税清票的实地核查;定额核定调查;实地催报催报等,分局科(股)或相关岗位应制定下户工作计划,实行下户工作统一批量申请。下户申请人员应填写《日常税源管理下户申请表》(见附件),分局按审批权限审批后,统一调配人员下户实施。
(二)针对特定纳税人必须下户调查核实、签证的,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纳税评估等,实行下户工作一事一派制。由具体经办人提出申请,明确下户的目的及要求,填写《日常税源管理下户申请表》,按审批权限审批后,调配人员下户实施。
对上述两种申请下户,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下户人员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三)对突发性的调查,事前来不及预见或审批的,具体经办人应在下户前征得分局领导同意或授权,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对分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下户任务,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转入的下户任务,分局领导根据工作安排,统一调配人员下户实施。
第五章 实施管理
第六条 下户开展工作须有两名以上(含)税务干部,着税务标志服(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着便装),携带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涉及调帐、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还应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第七条 税务人员下户工作时应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言行举止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省局下发的《礼貌用语和服务忌语》的要求,做到文明、有礼。
第八条 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得接受纳税人车辆接送和宴请,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 要树立依法服务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外泄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十条 建立下户工作底稿。税务人员下户应将调查情况记录在相应表式内,有必要的以笔记的形式制作下户底稿,详细记录下户的时间、参与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的,应制作相应的调查笔录;对下户工作中采集的有关数据资料应及时整理、录入,实行信息共享,避免相关人员重复下户。
第十一条 实行下户报告制,对外出调查、核实情况,事后应建立情况反馈机制,书面报告有关调查、核实情况,纳税人在执行税收政策、措施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等。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落实反馈监督机制。下户人员将下户中采集的数据、调查核实的问题等情况录入系统,形成下户核实结论和建议,反馈给下户申请人员,下户申请人员应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确认,并提出落实建议。需要其他岗位配合完成的事宜,通过相关渠道流转审批后,由其他岗位落实完成。落实人员应将落实信息及时录入《日常税源管理下户申请表》。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对调查核实所反映出来的普遍问题,分局应及时分析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征管措施,堵塞漏洞。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听取纳税人对税收工作及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 税务人员未遵守本规范,具体按《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局涉税科(处)应参照本规范加强下户管理工作,加强与税务分局的沟通联系,避免重复下户。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日常税源管理下户申请表(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提升税收征管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在对纳税人管理过程中采集到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认定信息、税收征收数据及掌握的纳税人经营信息和财务数据等。外部信息是指各级地税机关依托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委会)的管理,通过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委会)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所获取的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种管理数据、审批信息等。
第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应注重收集整理各类信息。
(一)内部信息
1.纳税人登记的基本情况(户籍)信息,可分为:税务登记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员、营业用房情况、通讯方式、营业执照信息、主管部门、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银行账号、纳税人变更、注销情况等;基本税源登记信息,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报备信息,包括:会计核算软件、会计处理办法、承包承租等。
2.对纳税人的相关税收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登记、定期定额户认定、非正常户认定、停复业、信用等级认定、重点税源户认定、外来户认定等;
3.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入库信息,包括:网上申报信息、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信息、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信息及其处罚等;
4.发票管理及使用信息,包括:发票的领购资格、购买发票的版本和数量、发票违章信息、发票缴销情况及发票开具金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