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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第四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可请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参加单位: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六、组织分工

  1、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市局机关干部在住所居委宣传;

  2、局流通管理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巡访安排,宣传资料内容的准备工作(宣传资料内容另发);

  3、局宣传组负责收集各分局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局稽查处负责集中回收药品统一销毁工作;

  5、各分局负责辖区内活动的各项工作。

  七、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要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学服务,体现进一步深入到社区特点,采用通俗易懂语言开展安全用药方面的宣教,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与社区居民家庭结对,上门开展药学服务;

  2、到机关、工厂、学校的宣传要利用工作、学习间隙进行;要深入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用药宣传,社区宣传覆盖率应达到辖区家庭总数的50%以上;

  3、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回收、登记、统计和上缴等工作,并于12月26日前将《不合格药品回收情况汇总表》报局流通管理处。

  各分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展第四届“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宣传周的工作方案,并于11月28日前报局流通管理处。

  附件:1、不合格药品回收情况登记表(企业使用)

  2、不合格药品回收情况汇总表(分局使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不合格药品回收情况登记表(企业使用)

  回收点名称:

┌──┬────┬──┬────┬──┬──┬───┬───┐
│日期│药品品名│单位│数量  │单价│总价│登记人│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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