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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陈雷(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柳耀华(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成 员:阿西木阿吉(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许 锋(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局长)
      阿扎提·伊利亚斯(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明礼(自治区经贸委副秘书长)
      宋振亚(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热西提·尼亚孜(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柳 拯(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肖徽(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伊马木·纳买提(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李 春(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艾尼瓦尔·阿不都许库尔(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朱新安(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依德力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王永平(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李照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寿庄(自治区旅游局巡视员)
      白建尧(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
      陈 林(自治区人防办副巡视员)
      胡亚明(民航新疆管理局副局长)
      唐士晟(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
  自治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由自治区各有关厅局指派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区普查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各州、市政府,各地(行署)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安全监管、经贸、民族宗教、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铁路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普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组织、督促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自治区公安、安全监管、经贸、民委、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民航、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本行业、本部门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普查整治工作。
  三、普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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