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湘教发[2006]10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进一步唱响主旋律,确保正确舆论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为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正确的舆论引导和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就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1、教育新闻宣传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推介先进典型、形成和积累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凝聚力量、推动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教育事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重,财政又相对薄弱,教育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比较多,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把教育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点宣传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教育系统中先进人物和社会尊师重教的典型事迹等;重点引导好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更加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二、明确任务要求,不断增强教育新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力
2、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总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扩大教育新闻宣传的覆盖面,丰富教育新闻宣传内容,改进教育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教育新闻宣传形式,不断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努力为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湖南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