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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06]107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湘办发[2006]23号”、“湘办发[2006]25号”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2007年教育重大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办发[2004]2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与应用

  2004年全省正式启动 “教育行政办公系统”建设,目前已实现与绝大多数市州教育局、高校、厅委直属单位的OA联网,下阶段将重点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工作。

  1、对各单位“教育行政办公系统”软件进行免费升级。已联网单位应在2006年12月10日前完成软件升级工作,少数没有安装该软件的单位应在同期安装新版软件并完成和省教育厅联网任务,具体技术工作请与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逾期未开通“教育行政办公系统”网络的单位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2、从2007年1月1日起省教育厅全面启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除重要文件发送两份纸介质文件提供存档外,其它非涉密文件一律以电子公文为准,不再下发和接受纸介质文件。

  3、积极开展单位内部电子公文流转应用。各单位应转变观念、积极创新,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信息化办公模式。

  4、各市州教育局要按“湘教发[2005]5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和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办公自动化联网建设,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规划和方案报省教育厅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门户网站建设

  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是全省教育门户网站,是我省教育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的总窗口,担负着发布省本级教育政务信息,建立市州教育政务频道,为高等学校提供校务公开信息集中发布渠道和技术支持,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内容保障等工作任务。为此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湘教发[2005]41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教育信息服务类网站的前置审批和备案工作。凡发现未经前置审批的教育网站将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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