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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的通知

  三、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信访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受理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及难易程度,给予群众合情合理的答复,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真诚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好信访信息分析和报送工作,对本地、本单位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捕捉重大信访苗头,加强对信访趋势的预测,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向当地党政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重要信访信息,主动报告群众信访反映的重大情况和异常突发事件,并提出初步的处置意见,续报处理情况和结果;对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根本上、源头上逐个加以解决。切实做好信访说服教育工作,对一些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明确意见,统一口径,共同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避免事态激化,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信访工作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实解决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分工协作原则,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及时化解涉及基层、部门、外地的一般性信访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上访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工作。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和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问题。每逢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预先召开会议,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对象进行分析排查,落实责任,明确措施;适时开展群众重复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限时督办上访老户信访问题,同时把那些经过复查、确无道理的上访老户稳定在当地,切实改变上访老户“缠访”、“闹访”的无序状况;实行重点信访问题专项督查制度,对群众上访反映强烈的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社会办学等重大问题,结合日常工作由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或立案查处,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凡发生来省去京的上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缠访”、“闹访”和异常的个访,上访人所属地方的教育部门应派人赶到现场劝返带回;对于集体访,上访人所属地方的教育部门的领导必须及时组织力量,亲自带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并负责将上访群众劝返带回。

  四、完善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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