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的通知
(湘教发[2006]10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涉及教育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我省教育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切实加强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汇集社会舆情的重要窗口,是为民办事、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监督、表达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也是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多策并举,积极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教育信访工作新格局;要把解决教育信访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研究部署,切实做好信访基础性工作,争取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听取群众对教育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促进教育系统党风、行风、作风建设,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遏制教育不正之风。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直接负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同志应亲自过问,一抓到底。信访问题较多特别是群众来省去京上访较多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随时掌握群众上访的动态,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提早介入开展工作,化解矛盾。制定并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信访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把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落到实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