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针对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的重点:一是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大力开展投资管理、规划、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围绕建设海峡西岸和谐社会,大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就业、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大力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招标投标、工程咨询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动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1、加快立法步伐,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投资管理、规划编制、经济运行调节、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能源发展、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区域协调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战备等方面开展立法,做好与国家立法的衔接工作,做好地方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改变发展改革工作部分法规、规章缺位,相关法律规定不配套的状况。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根据《
行政许可法》和《
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