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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执行情况的通报


  截至目前,淮河流域共建成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还有6个在建,计划年底前完成。7市能够定期编制发布水质月报,统一发布水环境信息,但均未建立健全入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制度。

  4.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情况。

  截至目前,淮河流域7市已发放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325家,占应发放1818家的17.9%。其中,淄博(沂源)发放12家,发放率30%;枣庄发放79家,发放率54.1%;济宁发放64家,发放率19.6%;泰安(宁阳)发放16家,发放率100%;日照发放15家,发放率30%;临沂发放139家,发放率13.9%;菏泽尚未开始发放。

  5.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

  截至目前,淮河流域7市已组织对147家重点污染源安装完成水质在线监控装置并运行,占应安装企业总数的22.4%(重点污染源655家)。其中,淄博(沂源)安装10家,安装率83.3%;枣庄安装30家,安装率50%;济宁安装21家,安装率10%;泰安(宁阳)安装4家,安装率100%;日照安装5家,安装率33.3%;临沂安装65家,安装率27.2%;菏泽安装12家,安装率10.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目前情况看,我省全面完成《淮河治污责任书》确定的治污目标任务还有相当的难度,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治污任务十分繁重。一是水质断面稳定达标率低。2006年淮河流域28个考核断面中,以COD和氨氮指标进行评价,尚有19个断面未达到水质改善要求。二是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较高水平。根据前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分析,2006年淮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偏高,特别是入河量距离《淮河治污责任书》确定的“2007年底前主要水污染物COD入河量控制在12.3万吨,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4万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治污项目建设还不理想,进展不平衡。淮河流域还有11个截污导流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3个在建项目有19个是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三是根据《淮河治污责任书》要求,2006年年底前流域内已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配套管网建设,同时完成脱氮设施建设,2007年起对污水处理厂氨氮超标的加倍征收排污费。但目前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进展不快,氨氮超标加倍征收排污费政策尚未制定出台。另外,排污许可证发放距《淮河治污责任书》要求差距很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滞后。四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尚未健全完善河流断面、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三级水质在线监控体系,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相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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