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据初步统计,2006年前三季度淮河流域水污染物COD排放量14.4万吨,入河量10.8万吨;氨氮排放量1.83万吨,入河量1.4万吨。对照有关治污目标责任书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淮河流域7市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及入河量距离国家和省确定的2007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1.排污单位废水达标排放率。
截至目前,淮河流域7市重点污染源废水达标排放率平均为98%,其中淄博(沂源)100%,枣庄95%,济宁98.9%,泰安(宁阳)100%,日照96%,临沂99%,菏泽97%。流域内7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为87.4%,101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
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生产线关闭情况。
2006年淮河流域共关闭了28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酿造和淀粉生产企业(生产线),其中枣庄市5家,济宁市3家,泰安市3家,莱芜市7家,临沂市9家,菏泽市1家,并全部通过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核查验收。
3.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淮河流域19家已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中,满负荷运转率达到75%及以上的10家,60%-75%的5家,50%-60%的3家,宁阳县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转率低于50%。
4.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淮河流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19个县(市、区)中,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的有10个县(市、区),达到60%-70%以上的5个,济宁市任城区、微山县、莒南县、临沭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足60%。
5.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及改企改制情况。
淮河流域4个设区城市和33个县(市)已全部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0.8元/吨以上。淮河流域44座已建成、在建的污水处理厂中,有42座已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枣庄市市中、济宁市邹城2座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改制任务。
(五)环境管理。
1.水污染防治组织领导情况。
淮河流域7市都召开了有关会议,将“十一五”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7市都建立健全了环境事故应急监控和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2.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情况。
淮河流域7市都层层签订了“两湖一河”碧水行动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建立了目标决策、执行责任、监督考核机制。
3.水环境信息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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