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省政府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通报问题进行认真整改。2006年度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后,各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查找原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平邑县政府对辖区内61家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并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响水沟下游进行综合整治,响水沟入河排污口化学需氧量(CODcr)浓度由第二次检查的3100mg/L下降到32mg/L。淄博市投资9100万元,铺设污水管网24公里,接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879个,使猪龙河入小清河处断面CODcr浓度由第二次检查时的870mg/L下降到168mg/L。
(五)本次检查基本情况。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工业污染源21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51座、河流断面38个、入河排污口9个。在取样监测的136个工业污染源中,达标排放的有123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90.4%,比2006年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果提高了5.8%;48座污水处理厂中,达标排放的有36座,占取样监测总数的75%,比2006年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果提高了3.3%;38个河流断面中,有6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占15.8%。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少数工业污染源仍然超标排污。在本次检查取样监测的136个工业污染源中,超标排污的有13个,占取样监测总数的9.6%。其中超标1倍以上的有5个,陵县山东中茂圣源纸浆有限公司在试生产期间更换污水处理设施曝气头时,外排废水CODcr浓度1610mg/L,超标3.6倍;高青县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cr浓度332mg/L,超标2.3倍;滨州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cr浓度419mg/L,超标1.46倍;济宁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氨氮浓度79.3mg/L,超标1.27倍;齐河县山东瑞普生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CODcr浓度634mg/L,超标1.11倍。
(二)部分建设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的企业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在没有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或没有建成环保设施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淄博宝塔焦化有限公司、山东天风能源有限公司、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新泰华源焦化有限公司、临沂沂州焦化有限公司在没有建成治污设施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其中淄博宝塔焦化有限公司、山东天风能源有限公司、临沂沂州焦化有限公司在当地环保部门作出停止生产等处理意见后仍未停止其违法行为。山东莱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1号、2号焦炉设施老化,消烟除尘系统陈旧,对大气环境污染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