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七、强化指导服务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抓住机遇,根据市场需求改善生产经营,谋划项目发展,实现企业扩张,促进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培育一批“小巨人”,扶持一批企业做强做大。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当免费或者降低收费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产品开发、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和法律咨询等服务。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大以财政资助为主的培训工作力度。加快河北省中小企业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建设,建立省、市、县和企业四级培训网络。有关部门应为中小企业在员工户籍、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

  八、保护企业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任意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限制,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收费行为,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收费项目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不得擅自设立行政性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般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并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规范检查和检验行为,执行法定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对中小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查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赞助或接受有偿服务,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加入各种协会,不得摊派订购报刊杂志。推进省、市、县三级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组织建设,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建立网上法律咨询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小企业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时,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救助。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县 (市、区)政府要把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措施,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各县 (市、区)要明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实人员,保障经费,增强功能,抓好区域内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省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省统计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反映中小企业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发展运行状况。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研究重大问题,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责任考核,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