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文化厅、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经贸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动漫产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喜爱的文化产品。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省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映、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积极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产品的创作,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和规律,深化改革、促进发展,逐步形成产业体系相对完整、结构布局日趋合理、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效益显著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
(三)总体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一批动漫企业,扶持建设一批动漫产业园区,培养培训一批动漫专业人才,创造一批具有中华民族风格、江苏文化特色并在国内外产生一定影响的动漫作品与品牌,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的动漫产业链。到2010年,全省原创动漫产品的生产数量大幅增加、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动漫产品创作开发和生产能力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全省动漫产业收入超过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