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8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抓住药品质量、违法药品广告和药价虚高等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申报行为得到惩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面落实,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保障水平及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得以有效监测;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惩治,涉药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普遍增强;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
1.以药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医疗器械申报资料和临床研究的真实性为主要内容,组织注册申请人和研究单位对申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核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退回重新审查的拟注册品种逐个再审查,保证申报品种的真实、合法、规范和完整,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