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十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7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7月18日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
(2002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