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政办〔2006〕8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国家在小麦主产省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小麦主产区的关心和支持,体现了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优惠政策的倾斜。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作为在河南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责任主体,认真按照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截至9月20日,全省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175.6亿公斤,占全国收购总量394.5亿公斤的44.5%。预计到9月30日全省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量将达到180亿公斤,创河南粮食收购的历史最高水平,直接带动农民增收20亿元,将对解决河南粮食增产、农民增收问题发挥重要作用。由于收购库点多、收购数量大、露天储粮多、基层储存企业管理基础差,安全管理好这部分粮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加强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河南储存管理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占全国总量的45%左右。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的管理工作,对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最低收购价小麦承储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最低收购价小麦的管理,增强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政策规定,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收得起、储得下、管得住、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确保最低收购价小麦数量真实、质价相符、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服务,为河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执行政策,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管理工作

  最低收购价小麦是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战略物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收购、储存、销售、调拨等相关业务都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