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06]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监察厅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监察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6〕20号),提出我省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统领反腐败工作大局,以促进河北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继续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和督促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在全省53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公用企业和事业单位及有关省直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对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7个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进行重点评议。民主评议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以 “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题,把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突出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做好公开承诺、 “阳光热线”、“阳光服务”、“阳光网站”、践诺公示等工作。各级民主评议办公室要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深化。省直参评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部门和行业监管职责,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纠正违法和行政执法不当行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