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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和措施的建议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和措施的建议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和措施的建议》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当前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和措施的建议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加快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大力提高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现就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和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使各级领导在对依法行政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上有新的突破

  (一)深入贯彻 《纲要》,提高对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使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真正把依法行政当作本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内的大事,当作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

  (二)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全面工作的统揽和具体领导。各设区市和县 (市、区)都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沟通与联系,通力合作,推进工作落实。

  (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省政府领导和政府各部门领导要坚持经常学法特别是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每年安排两次有省政府领导、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法制讲座。设区市和县 (市、区)政府都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认真实行。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要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每年举办一次厅局级领导干部学法体会文章征集评选和表彰活动。要制定和实施政府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省行政学院,举办依法行政专题短训班,在2006年至2007年两年内将各县 (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轮训一遍。

  (四)发挥好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凡已成立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要认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未成立的要尽快成立或建立稳定的法律顾问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的处理决定,主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要听取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各级政府领导和法制机构要保持与法制专家或顾问的密切联系,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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