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奋斗目标。在 “十一五”期间保持农产品出口增长率在10%以上,“十一五”末期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比 “十五”末期翻一番、力争超过14亿美元,居全国10强。实现农产品出口规模、效益同步增长,进出口基本平衡,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有较大改善,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市场布局更加合理,重点培育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大份额的10个大商品,培育出口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10家大企业,培育出口在1亿美元以上的10个大基地,培育投资额较大、项目前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10个大项目,培育在国内外叫得响的10个大品牌。
三、扩大农产品出口的主要措施
(一)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重点发展园艺、水海和畜禽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有机、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按照我省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继续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建立有效的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引进和繁育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牛、羊、猪、鸡等优良品种;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支持发展食用菌、中药材、芦荟、花卉等新兴特色农业种植,加强优良蔬菜生产出口基地、错季菜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和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扶持林果业发展,重点支持梨、枣和板栗等林果业提质增效以及林业技术推广等;积极支持肉类、粮食、蔬菜和果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和对虾、贝类、河蟹等水海产品规模养殖企业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搞好农业技术开发和名优动植物品种培育,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二)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农产品出口产业链的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资源特点,选准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培植龙头企业,强化龙头企业在农业引进、农副产品加工增值和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依靠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国际化经营转变;择优扶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加工规模大、产品档次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创汇骨干企业群体,带动千家万户闯市场,促进全省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水平的提高。
(三)大力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出口上规模、上水平。依托我省现有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及出口商品基地,着力引导、支持县域特色经济和农产品出口企业,扬长避短,加快发展,按照国际市场标准建设新的省级乃至国家级出口商品基地。积极引导县域特色和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实施集约化经营,并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出口加工区。抓紧申报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加大对基地内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大力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品种和人才,加快发展外向型基地建设,扩大基地内农产品出口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