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码生成的具体要求
(一) 条 码 大 小: 建 议 尺 寸 宽 50mm, 高 大 于 10mm、 小 于25mm。50mm×25mm 的条码,可容纳350个字节 (175个汉字)的内容。如果内容超过350个字节,条码可以适当加宽,但高度不能超过25mm,加宽后,条码的容量最多不能超过 500个字节(250个汉字)。
(二)条码位置:对于没有版记的公文,条码印制在公文最后一页的版心右下角位置 (以版心右下角为参照点);如公文带有版记,条码则印制在版记下方右侧,与版记空开3mm,与版心右边缘空开5mm。如果公文不需要批量印刷,可以将条码打印在公文的右下角或打印出条码标签贴在公文的右下角;电子公文随版式一并生成,具体位置同上。
(三)条码内容必须与相应公文内容一致。
(四)条码与其对应的公文具有同等的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对于条码的生成、保存、运转、销毁要视同其所对应的公文。
(五)印制条码应确需必要,不得随意生成,在印制过程中生成的多余条码要按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六)条码各字段 (除自定义字段外)内容中不得含有 “^”和 “|”两种符号 (条码字段专用分隔符)。
(七)绝密级公文上的条码,标题字段为空。
四、条码的识读要求
(一)条码必须使用经本单位保密部门安检合格的系统和工具识读,禁止使用未经安检的系统或工具识读。
(二)严禁在互联网系统或与互联网有物理联接的设备上识读秘密级以上的条码。
附件2
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应用系统建设规范 (市级)
为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和部门公文的交换和共享功能,特制定本规范。
一、电子公文交换服务器
电子公文交换服务器是保证电子公文交换的核心,主要支持以下服务:
1、信息传输:支持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传输、支持实时/批量数据传输、支持加密/非加密传输、支持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和映射。
2、公文 消 息 呼 叫:提 供 多 种 消 息 呼 叫 方 式 (短 信、邮 件等),为电子公文交换提供提醒服务。
3、安全支撑接口:提供标准的、开放的安全接口,实现和不同安全产品的对接,完成统一的用户认证和授权管理,满足平台安全服务以及各类应用系统安全访问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