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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


  三、完善和实施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未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已经建立制度的要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形成用制度规范许可行为的有效机制,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公开透明运行,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内容之外,许可部门都要编制行政许可职权目录,制定行政许可流程图,并与许可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许可结果以及申请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或集印成册,供行政许可申请人领取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要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许可操作规程,明确各个许可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减少许可环节,简化许可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以最大限度减少许可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许可随意性。

  对依法应当由两个以上职能部门分别实施的同一许可事项,本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个主办部门,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会办部门意见,会办部门要按时反馈意见,办理结果由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回复许可申请人。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实行 “窗口许可”,做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积极推行市、县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一站式并联审批的模式,积极推行 “网上许可”,使政府的工作更加严密、规范,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四、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内容。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对行政许可案卷内容予以规范。案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人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准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及不予受理许可的理由、听证笔录、承办人的审查意见及领导审批意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及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检查记录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许可案卷建档内容和案卷格式,于2006年8月底前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五、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依据,分解行政许可职权,明确行政许可的标准和执法责任。对行政许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许可权过程中,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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