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技术装备。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信息员制度,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种养殖环节源头污染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消费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与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察制度。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七)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突出查办重大案件。
(八)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实施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 (2006-2007年)》(国办发 〔2006〕22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定阶段性目标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逐步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九)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构。建立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搭建具备 “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统计、信息预警”等功能的网络平台。
(十)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工作。加强对行政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知识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推进地方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十一)加强对内教育和对外宣传。认真组织 “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和 “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成果,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继续打击传销
(十二)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依照 《
禁止传销条例》和 《
直销管理条例》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坚决取缔以 “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入门费等形式非法敛财的传销组织,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重点案件,着力追查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的幕后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惩戒、教育一般参与人员。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彻底摧毁传销网络。特别是决不能让传销进入学校,危害青少年。要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对城市及周边地区出租房屋的管理,防止传销分子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建立查处传销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