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搞好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任务指标。
推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政策体系建设。
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1.8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50万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000名,其中医疗按摩人员300名,保健按摩人员1700名,使全省盲人按摩人员总数达到4400名。培养、培训初、中、高级盲人计算机人员1650名。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依据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措施,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鼓励社会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4.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2006年举办全省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组团参加2007年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人才争取参加第七届国际残疾人技能竞赛。
6.发挥医学院校专业优势培养医疗按摩人员,利用残疾人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建立省级盲人按摩教研实习基地。各级残联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从事个体经营的盲人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开展适合盲人就业的职业培训,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
7.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按规定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重点照顾,并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分类施保”的原则,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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