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6〕92号 2006年6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洛阳市2006年防汛工作方案
一、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2006年防汛工作要从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抓紧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总的目标是: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川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城镇)安全度汛,铁路、交通干线正常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一)水库防汛
故县水库、陆浑水库要严格执行黄委会和省防办制定的汛期调度计划。在现有防洪标准内,确保安全运行;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主坝安全。当水库下泄流量超过300立方米/秒时,应及时报告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洛阳市中型水库2006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副县级以上行政首长负责的防汛责任制。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大沟口水库、玉马水库,要严格按照已定的度汛方案执行。
小型水库由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调度运行方案,并认真执行。涉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和城镇乡村安全的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其它小型水库度汛由副乡级以上行政首长负责。
根据我市十年九旱的特点,所有的水库都要在确保度汛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蓄泄兼顾,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汛
黄河的防洪标准是:确保小浪底站17000立方米/秒洪水时铁谢黄河大堤不决口,险工、控导工程正常洪水不垮坝;遇超标准洪水采取一切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伊洛河防洪标准是:伊河龙门水文站流量460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50米,保证水位153.50米;洛河白马寺水文站流量460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20.5米,保证水位123.50米;伊洛河黑石关水文站流量2050立方米/秒,警戒水位111.50米,保证水位113.50米。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据此制定落实防汛措施,做到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要严格按照《洛阳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全力抢护。汝河汝阳段的防洪标准由汝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历史上洪水发生情况提出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报洛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