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镇防护林工程
在栾川、嵩县、宜阳、汝阳、伊川、新安、偃师、孟津、洛宁实施城镇防护林工程100万亩,将以城镇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内的荒山全部绿化,并结合自然地形在地埂地沿实施农田林网。除荒山绿化与农田林网建设外,还要参照宜阳香鹿山建设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城郊森林公园或其它重点生态工程面积,在城镇周边建成绿色生态屏障。2006年完成40万亩,2007年完成30万亩,2008年完成30万亩。荒山绿化主要栽植侧柏、臭椿、楝树、刺槐等树种,农田林网主要栽植杨树、桐树、楸树、核桃、柿树、枣树等树种。
(六)农田林网工程
各有关县(区)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农田林网100万亩。2006年40万亩,2007年30万亩,2008年30万亩。农田林网建设要结合地形地貌,沿地埂栽植1至2行树,以栽植杨树、桐树、楸树、核桃、柿树、枣树为主,重点地块搭配栽植侧柏等常绿树。
(七)鼓励城中村、企业、社区按园林部门规定的基本绿量进行绿化,超出部分政府补贴。城中村绿化方案需经园林部门审查通过。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任务、搞好规划设计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青山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解下达的年度任务,结合区域实际,编制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将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庄、地块(路段),合理安排好造林进度,要在冬春季实现造林任务大头落地,在雨季全面完成剩余任务,并做好补植补造。规划时要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重点地段绿化原则上必须采用植苗造林,并要达到省定精品工程要求。荒山绿化主要工程区、通道绿化示范段、村庄绿化示范村都要设立固定工程标牌,明确责任单位、建设规模、造林树种、完成时限与管护情况。树种选择上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在土壤瘠薄,生态位置重要的地段,要栽植刺槐、侧柏、苦楝、椿树等生态树种,立地条件特别差的也可种植荆条、黄栌等灌木,原则上荒山绿化常绿树种不能低于50%;在土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可适当发展核桃、枣树、柿树等经济树种,以提高整体效益。
(二)搞好种苗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工程建设任务量和所需苗木情况,实行社会公开招标确立育苗基地,确定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实行按合同定点、定向育苗,按保护价收购。可优先考虑在环城高速、国道沿线及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区选择立地条件好、灌溉方便的地段,将土地返租,承包给育苗大户建成永久性育苗基地,既可为工程建设提供苗木,又可达到绿化目的。林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就近育苗,就近造林,严禁跨区域调苗和不具备“一签两证”的病苗、弱苗用于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