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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已被: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6月4日,实施日期:2012年6月4日)修改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6〕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稳步推进青山工程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绿色洛阳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农田林网等生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抗灾、净化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绿色生态体系,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打造“中西部最佳人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全市宜林荒山基本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环境质量稳定。主要任务是:

  1.实施荒山荒地绿化5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2.在现有通道绿化的基础上建成1000公里绿色景观大道;

  3.在现有村庄绿化的基础上建设1000个村庄绿化示范村;

  4.新建2万亩城市生态防护林带;

  5.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城镇生态防护林;

  6.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农村农田林网;

  7.积极推进城中村、企业和社区搞好绿地。

  三、建设内容

  (一)荒山绿化工程

  荒山绿化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荒山、荒滩、荒地、荒沟等“四荒”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林业机制创新,大力开展“四荒”拍卖承包,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对生态脆弱、治理难度大的区域,采取专业队造林方式实施工程造林,工程造林必须采用植苗造林,工程造林区主要分布在小浪底水库、陆浑水库、故县水库周围,伊河、洛河、汝河两岸,少洛高速、连霍高速、二广高速、西南环城高速、洛栾快速通道、310国道、311国道、207国道、南闫路、安虎线、八官线等主要公路沿线。全市2006年完成荒山绿化20万亩,其中工程造林10万亩,吸引社会资金和群众造林10万亩;2007年完成荒山绿化20万亩,其中工程造林10万亩,吸引社会资金和群众造林1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绿化10万亩,以工程造林为主。荒山绿化主要采用侧柏、刺槐、苦楝、椿树、板栗、柿树等耐干旱瘠薄的乡土树种,荒滩荒地绿化主要栽植杨树、柳树和经济林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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