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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内外部网站管理的通知


  (三)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为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国税机关要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法规文件,构建权威、完整、查询便捷的税收法规库,广泛开展网送税法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的税法服务。要结合当地税收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的需求,加强对新出台税收政策和管理性文件的解读,对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引导。要创新网上税法宣传形式,多用实例的方式进行解释,使纳税人易于理解、便于操作,做到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通俗易懂。

  (四)全面公开办税流程。各级国税机关要将涉及纳税人的所有办税事项在网站上公开。要对现有的办税流程进行梳理,确保办税指南和办税流程准确有效,简单明了,没有遗漏,与实际情况一致。办税流程更改后,要及时进行更新和公告,确保纳税人周知。

  (五)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站,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在外部网站上开设意见箱、在线咨询、纳税咨询、答疑解惑等纳税咨询辅导性栏目;建立健全答复咨询和进行纳税辅导的机制,组织人员及时答复纳税人的咨询,对留有通信方式的来信和留言,均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回复。要注意收集汇总常见的纳税咨询问题和答案,建立纳税咨询知识库,供纳税人查询,提高纳税咨询效率。

  四、健全制度,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一)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各级国税机关应建立网站信息采集、审批、发布制度。确定信息采集范围、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排版规范、具体时限要求等,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建立信息存档制度。各级国税机关应建立网站信息存档制度。认真保存信息审批底稿(或日志),做好重要电子信息备份。属于归档范围的,按年度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不属于归档范围的,在本部门保存3年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销毁。

  (三)建立信息安全和应急制度。各级国税机关网站应配备防火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网站安全防护系统。建立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数据备份。建立网站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恢复网站数据和服务。

  (四)建立网站绩效评估制度。各级国税机关应建立网站绩效评估制度,以推动和引导国税机关网站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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